中共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6.10.2018  15:29

根据区党委统一部署, 2018年4月2日至6月27日,区党委巡视三组对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开展了专项巡视,2018年8月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整改自觉。区党委巡视三组的反馈意见,直指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指导性,符合我厅实际,是对环境保护厅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切实找出了症状,分析了病因,开出了良方,深受教育,警醒深刻,环境保护厅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拥护巡视评价,正视巡视结果。

2018年9月7日,厅党组专门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撰写 发言 提纲,深入分析,深挖问题,综合施策,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凝聚了力量。厅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区党委此次巡视工作是促进环保厅党组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对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推动,特别是对更加推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的有力抓手,更是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关心厚爱,对于我们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一再强调,厅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务必正视问题,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委巡视三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巡视反馈问题的严重性、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对巡视三组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做到不回避、不遮掩,雷厉风行抓整改,不折不扣促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厅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真正把领导、执行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承担起来。 一是 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副厅长胡为民同志任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罗杰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厅系统相关处(室)、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政工人事处,指定厅副巡视员税燕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协调推进工作。 二是 针对区党委巡视三组提出的4个方面13项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根源,逐条研究措施,责成厅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一对一”约谈,逐项细化措施,压实整改责任。 三是 及时制定了《中共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区党委巡视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3项突出问题,细化为41项具体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单位。 四是 党组书记胡为民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反复要求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厅长罗杰同志多次就加快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紧盯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在整改工作过程中,形成了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抓、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牵头、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办公室及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督促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了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注重统筹推进,进一步确保整改时效。厅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和源头治理,始终注重将阶段性整改任务与长期性整改任务、做好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抓实整改落实与推进环保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紧扣巡视组反馈问题,对症下药,又开阔思路,不断完善党组在深化反腐倡廉、规范环保业务管理、强化选人用人和推进作风建设等方面形成的思路、建立的机制和出台的制度。同时,根据整改问题的轻重缓急与难易程度,分类实施。对具备条件的,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确保整改落实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两个多月来,厅党组始终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厅系统工作规范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逐个细化整改内容,全力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狠抓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是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美丽西藏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分工方案》(藏政办发〔2018〕56号),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贯彻落实<美丽西藏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 二是 将《美丽西藏建设规划纲要》工作任务纳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抓好我厅牵头的督查、考核等工作,及时研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按序时进度要求推动规划任务的落实,及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与计划安排。 三是 全面梳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厅工作职能,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挂号”督查督办,确保落地见效。 四是 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将地(市)行署(政府)和区直部门纳入考核范畴,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标准,从严从实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已完成2017年环保考核任务,对不合县(区)的政府主要领导已约谈。 五是 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开展考核,按照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重要依据。 六是 结合工作规范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找准问题症结,深刻剖析原因,加强教育引导,完善工作规范,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督促检查,坚决整治干部职工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力,服务意识差、作风纪律涣散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七是 按照“三抓三主动”要求,举一反三、以点代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从严从实查处厅系统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通过抓不落实的事,追究不作为的人,对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材料不写、能力不强和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通过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等措施,倒逼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等的全面提升。对一名同志在安排值班履职不力、慢作为问题上,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

(二)狠抓思想、组织建设,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完善学习内容。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全国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条例》《准则》等党规党纪,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是创新学习方式。 积极探索理论学习方式方法,坚持理论中心组、支部集中、个人自学相结合,撰写个人学习体会与交流讨论相结合、专家辅导和领导授课相结合、书本学习与调研研究相结合,充分运用微信、网站、墙报、展板等媒介,及时推送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强化学习保障。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区直机关工委要求,认真制定理论中心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个人学习计划,突出时间、内容、效果,不定期自上而下对支部、党小组组织学习情况和党员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开展监督检查。 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全面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教育、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制定党内政治生活年度计划,明确主题与具体要求,每月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多种形式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集中学习、志愿服务等活动,让党内政治生活的开展有载体、有效果。 五是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督导考核。 由机关党委牵头,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强化各支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建立《区环境保护厅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学习活动提醒制度》,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未按照规定参加支部学习活动的,责令补课。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不规范、不合格等问题要进行追责,以此推动各党支部扎实开展活动,让党员不断锤炼党性。 六是狠抓党支部标准建设。 科学优化调整设置党支部,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学习阵地和台账资料,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支委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坚持党课每季度一次,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每半年一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一次,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机关党委在检查中发现3个落后党支部,已对3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七是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区党委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吴英杰书记在全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四种意识”,狠抓“三个阵地”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纳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

(三)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厅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引领,坚持以改革的办法、法治的手段和完备的制度、科学的机制,切实加强厅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切实为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美丽西藏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一是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三个特别”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打造西藏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意见》,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积极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机构和省以下环境监测监察垂直管理改革工作,适时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优化机构职能设置,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强化梯队建设。在生态环境厅“三定”职责规定报批审定后,适时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优配强配齐厅系统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 二是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区环保系统实际,修订完善《环境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实施细则》,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传统模式,破除“一刀切”评价标准。组建地(市)环境工程序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下放评审权限。积极探索实施“评聘分离”和监测监察从业管理规定,加强业务管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壮大专业人员队伍。 三是 严把进人专业关,用好现有编制,通过人才引进、公开遴选、公开招考等方式,切实优化干部专业结构,提升队伍专业层级,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四)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认真制定《廉政谈话制度》和《干部任前谈话规定》。教育引导厅班子成员和厅系统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厅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或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各部门(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先决条件。 二是做好执纪问责“ 后半篇文章 ”。 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切实担负起政治教育责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明确分管厅领导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教育责任人,对近年来受到处分党员干部,既严教严管又关心关怀,了解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怀,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重塑工作、生活信心和自身形象。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同志,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 三是强化监督责任。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区党委实施办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条例、党员干部违纪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为重点,开展党纪党规和警示教育,定期通报违纪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在全区环保系统开展“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深刻汲取全国环保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教训,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五)严格公务用车和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 对厅系统公务车辆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车辆用途和性能,根据公务需要将厅系统车辆综合调配、有效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整体效能。 二是 加强对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完善公务车辆调派、油料、维修、管护制度,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三是 对厅属事业单位公务租车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租车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 通过法律途径,积极追缴原商品房宾馆所拖欠的房租及水电费。并将追缴结果,尽快上报自治区有关部门。 五是 按照相关规定,对2015年资产盘盈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对新购笔记本电脑及办公家具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厅规划财务处牵头,厅后勤服务中心配合,对厅系统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建立台账,全面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登记工作。 六是 认真开展财务内审工作。结合《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在加强日常报销审核的基础上,每半年组织一次厅系统财务内部交叉审计,规范财务工作。同时,为适应财政改革工作需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每年4月对上一年度厅系统开展一次专项审计工作,确保厅机关、各事业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同时,由厅强基办牵头,会同驻在村乡党委、村委会,对2015年以来驻村办事实经费进行清理,并结合驻在村实际,尽快制定能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能够帮助群众尽快脱贫致富的“短平快”项目计划,发挥为民办实事资金效益。

(六)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 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支持驻厅纪检组参与“三重一大”等问题决策,主动征求驻厅纪检组意见、接受监督把关。 二是 加强与驻厅纪检组沟通联系,有效衔接“两个责任”,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组开展工作,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 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通过采取专题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大机关纪委干部培训力度,提高思想素质和执纪水平。制定机关纪委工作职责等制度,细化职责任务,理清边界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 四是 严格党员监督,加大执纪力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执行党规党纪情况和思想动态,对违反廉洁规定的相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 五是 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 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使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切实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六是 整合编制,利用公招、公开遴选等方式,配齐配强队伍,尽早实现驻厅纪检组日常入驻开展工作,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七)彻底整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 一是 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配合驻厅纪检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足额追缴违规款项,让党员干部认识到顶风违纪、不知收敛必将受到严惩。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小金库”整治责任主体,防止相关制度规定流于形式。继续加大“小金库”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健全整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对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工程项目等方面实行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再次发生。 二是 限期对长期挂账的234.2万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分门别类限期处置。对于下属事业单位未上缴的2016年征地补偿款,已完成清理,上缴财政。 三是 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务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资金审批报销实施细则》等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审核、审批权限和程序,对厅系统报销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一律退回。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紧紧围绕区党委巡视三组反馈的4个方面13项突出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对需在较长时间整改任务,进行再次梳理,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紧盯不放、紧抓快办,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全面强化“两个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贯彻中央、区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融入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发展全过程。厅党组班子带头做起,切实担负起对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坚持守土尽责,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党组书记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带头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职责范围、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担负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检查、推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各项制度,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适时与厅领导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沟通交流,针对存在问题做必要提醒。同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

(三)深入持久整治“四风”,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认真贯彻落实“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精神,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继续巩固拓展政治纪律教育成果,着力推动整改落实任务落地生根。特别是要以2018年厅系统工作规范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深入查摆并着力解决厅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切实从“严”上要求自己、向“实”处谋事着力,真正把“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具体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四)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注重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强化环保权力运行制约、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完善干部选任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发展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堵塞漏洞,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完善符合环境保护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铲除滋生腐败土壤。注重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将深入持续整改与推动环境保护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新常态下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创新发展思路举措,优化顶层设计,鼓励改革创新,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全面推进西藏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辐射环境管理,努力推动西藏环境保护事业创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891—6849015、68995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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