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75所高校实行信息“清单”管理

30.07.2014  11:16

  教育部29日发布新规,将特长生招生、基建工程招投标、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因公出国等纳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75所直属高校即时公开、确保真实。

   记者看到,《清单》包含10大类50条具体项目,其中不少规定与备受关注的高校舞弊及腐败案件联系紧密。如,招生考试信息提出,要公开“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提出要公开“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人事师资信息提出要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等。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近年来高校招生舞弊、基建领域腐败案件频发的根源是信息不够透明、权力缺乏监督。对信息实行“清单式”管理是划定高校行政权力边界的一次尝试,希望对遏止教育腐败有一定帮助。

   根据清单要求,今年10月底前,各部属高校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各项信息应在制作完成或获取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我们将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手段,《清单》基本覆盖了高校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力争不留死角、有一说一。”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说。

   然而,在一些专家看来,目前仍未“去行政化”的高校依然存在权力边界模糊、内部监督匮乏的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很容易流于形式。

   “只有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约束高校的行政权力和资源配置,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遏止腐败。”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

   据悉,教育部还将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所有直属高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评估和专项督查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原标题:75所高校实行信息“清单”管理 特招、招投标等50项纳入公开范围 

(责编: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