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派驻纪检组覆盖自治区一级党政机关32家单位

14.02.2016  12:36

按照中央纪委加强派驻工作的要求,根据《关于加强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西藏已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人大机关、自治区政协机关新设6个派驻纪检组,将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机构调整为派驻纪检组。截至目前,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已经覆盖了自治区一级党政机关32家单位。

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是自治区纪委工作的延伸,工作职责主要有六个方面: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等,发现重要问题向自治区纪委及时报告;经自治区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承办自治区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编: 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