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西藏发展提供保障

26.06.2015  09:32

  “这个展览很有意义,能真实反映出西藏这么多年的变化,我们僧人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老百姓生活也很幸福。”观看着一张张图片,拉萨市哲蚌寺僧人阿旺群增操着不太流利的普通话说。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30周年大型主题展在西藏博物馆近日开展。展览为期一个月,分为民生、民族、宗教、生态等7个方面,通过图表、视频、实物等形式,反映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以来的成就。

  西藏自治区自1965年成立以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29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对多项全国性法律制定了适合西藏特点的实施办法。

  西藏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益西平措说,目前西藏有藏、汉、回、门巴等40多个民族,312.04万人口中少数民族占91.5%。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实施。

  65岁的次旦平措在教师的岗位上退休后被聘任为社区管理人员,在展览现场看了照片和文字介绍后,他略显激动。“1965年我在村里当老师,后来又考上了拉萨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后留校,是国家的好政策让我有了学习的机会,现在吃穿住啥都不愁,就想能多享受一下现在的幸福生活。”次旦平措说。

  数据显示,西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从1984年的915元、446元增长至2013年的20023元、6578元。

  当天的展览不仅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观看,也有不少游客慕名而来。来自江西的付志耀跟3名游伴欣赏着每个展块,不时拍照,“今天我们一大早就赶过来了,短短几十年西藏发展这么快,经济、文化、民生发展飞速,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好的发展。”付志耀说。

  统计数据显示,西藏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从1984年的13.68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807.67亿元。

  “国家的好政策使得西藏一天比一天好,我们僧尼还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我们的生活和环境就在这里,不用说大家就会明白的。”看着展览,阿旺群增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责编: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