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并行制度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藏组发〔2015〕356号
各地(市)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2015年11月,自治区党办、政办下发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会员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全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标志着我区职级并行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全区实施工作顺利开展,提升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经请示部、厅领导同意,决定举办全区县以下机关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12月15-16日,14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拉萨柳梧新区察古大道以西体育馆右侧)。
三、参训人员
7地(市)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分管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部、局领导各1名,具体负责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同志各1名;74县(区)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具体负责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同志各1名。
四、培训内容
(一)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相关文件;
(二)讲解公务员职级并行与工资福利业务;
(三)讲解我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和相关业务。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用自理。
(二)各县(区)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参训事宜由地(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公务员局)负责通知,并汇总上报参训人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通过邮箱于12月11日(周五)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会员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5年12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