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工作

27.03.2015  16:02

            截至目前,建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和湿地公园1个,各级保护区面积81.38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49%;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生态公益林316.6万公顷;23个村被命名为“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村”。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