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六项制度为人才工作保驾护航
本网昌都电 为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增强工作合力,昌都市建立了人才工作联系会议、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紧缺人才调查等六项制度,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
实行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讨论“详情”。主要是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提出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明确各 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责;指导和协调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人才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确保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促使人才工作协调高效运转。
实行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掌握“实情”。主要是研究讨论需要提交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审议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工作事项,落实市人才协调领导小组组织的重大活动和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实行人才工作目标管理及分工负责制度,了解“内情”。人才工作由市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各县、市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进一步细化分解相关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人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实行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倾注“真情”。按照领导分工,采取对口联系的方式,每位市级党政领导负责联系分管部门行业的1—3名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环境。
实行急需紧缺人才调查制度,预测“行情”。主要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摸清各县、市直各单位人才急需紧缺现状,编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名单》;结合实际, 分析梳理引进人才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急需紧缺人才切合昌都实际,引进工作顺利开展。
实行人才工作督促检查制度,知悉“下情”。定期对各县、市直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上级人才工作情况,自治区、昌都市人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 务完成情况,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及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提高全市人才工作执行力,确保人才工作各项 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记者 曲尼松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