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民大•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14.05.2019  15:42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总书记致我校建校60周年贺信精神,扎实落实西藏、陕西两省区教育系统和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丰富活动内涵、拓展教育载体、创新宣教方式,不断营造清明党风、清正校风、清净师风、清新学风,打造我校“清风民大·新时代”廉政文化品牌,校纪委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9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

二、 活动内容

重点做好“六个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一) 建强一个“清风民大·新时代”宣传阵地

5月15日起,在学校网页开辟“清风民大·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专栏;在校园南大门橱窗开辟“清风民大·新时代”专题宣传;周末校园电影展播“反腐倡廉”方面的影片等多种形式,丰富校园廉政文化,打造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阵地。(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网络中心;参与人: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上好一堂“勤补拙、廉养德”毕业生专题党课

5月15日-5月24日,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中心,给毕业生上好一堂“勤补拙、廉养德”专题党课。进一步加强毕业生的党性修养,夯实理想信念,筑牢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的廉洁意识,为未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参与人:2019届毕业生)

(三)办一场“修德养廉”读书分享座谈会

5月31日,举办“修德养廉”读书分享座谈会,基层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就前期发放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在正定》的学习内容,紧密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以“修德养廉”为主题,以“善读之风”促“修德养廉”,开展学习讨论,提升纪检队伍自身素质,打造纪检监察铁军。(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审计处);参加人: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

(四)集中开展一次“明法守纪”专题警示教育

1、6月5日,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上,法学院院长侯明教授作“明法守纪”专题讲座;2、组织集中观看一场警示教育专题片。精心选取陕西省高教系统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平台“课件中心”—警示教育模块中警示教育视频素材。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自觉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案为鉴,激浊扬清。(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审计处)、党委宣传部、法学院;参加人: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成员)

(五)组织一次“敬廉崇洁”摄影书画作品汇展

6月12日启动,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一场“敬廉崇洁”摄影书画作品汇展活动,联展一个月。形式包括摄影、书法、绘画,摄“廉”影、写“廉”字、画“廉”题,内容可涵盖“梅兰竹菊、琴棋书画”等优秀传统文化,也可涵盖“绿水青山、生态清明”等新时代题材,以生动活泼的廉政宣传教育方式,推动廉政意识入脑入心入行。(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审计处)、工会(职工摄影协会)、后勤管理处;参加人:全校教职工)

(六)开启一次“传承红色基因”党性教育实践活动

    6月14日—6月16日,组织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及“三联三进一交友”学生代表,赴延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开展红色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和青年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廉洁意识。(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审计处);参与人: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三联三进一交友”班级学生代表)

三、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整体布署精心组织活动。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外宣,使宣传活动做到内外互助、形式多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氛围。

(二) 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把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作为每年的常规工作抓实抓好,积极参与并开展各类廉政文化活动,及时发现廉洁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对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 注重实效,加强督察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图文并茂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并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察。注重实效、各负其责,努力打造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师生互促联动的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