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2地考生可报考飞行员
21.10.2016 14:10
本文来源: 中国西藏网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钱奕汝报道)10月19日,记者从南航新疆分公司获悉,新疆民航2017年度在疆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将于10月20日启动,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奎屯、克拉玛依、博乐、伊宁、塔城、阿勒泰、库尔勒、阿克苏、哈密等地考生可报名。
据了解,此次招收飞行学生的对象为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报考汉语言招生计划的男性文、理科高中毕业生,外语限考英语。要求年龄为16-20周岁(1997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未婚且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和背景调查要求。
此次报名时限为两个月,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可在所属学校报名,以学校为单位填写《报考飞行学院学生名册》。招飞流程包含宣传动员、报名推荐、预选初检、体检鉴定(含心理学测试)、背景调查、文化考试、体检复查、高考录取等8个环节,最终被录取的学生将进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
(责编: 王东)本文来源: 中国西藏网
21.10.2016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