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上午,全区药品批发企业实施新版GSP推进会在拉萨召开,会议要求,今年西藏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必须达到新版药品GSP的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版药品GSP要求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自治区食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区药品批发企业有56家,已通过新版药品GSP认证的31家,占总数的55.4%。未申请认证的25家,占总数的44.6%。会上,尚未通过认证的药企签订了实施药品GSP认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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