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问题整改( 17 -1 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16.07.2018  13:42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林芝市八及曲流域冰湖三级、五级电站存在违规审批

责任单位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责任人

胡为民

联系电话

0891-6849076

整改目标

依法查处八及曲流域冰湖五级电站项目侵占国家森林公园,以及冰湖三级电站项目擅自更改林地保护等级和“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

对林芝八及曲流域冰湖三级电站项目违法行为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作出处罚。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调阅林芝八及曲流域冰湖三级电站项目擅自更改林地保护等级和“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资料。林芝市巴宜区环保局已对项目建设环评领域“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林巴宜环罚字﹝2017﹞22号),罚款4万元。按照“一事不再罚”原则,区环保厅不再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