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问题整改( 13 -1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16.07.2018  13:42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等职能部门推进《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不力,责任未落实。

责任单位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责任人

胡为民

联系电话

0891—6849076

整改目标

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环保厅落实全区水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整改措施

下发通知,要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牵头部门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环保厅落实全区水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3个牵头部门均按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自治区整改办备案(环保厅实施方案文号:藏环办污防函﹝2018﹞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