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紧紧围绕市委“六大战略”,以“环境立市”为纲,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大气十条”,拉萨市重点开展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和燃煤锅炉淘汰工作,1-9月份已淘汰报废黄标车共计1288辆。同时,紧抓禁燃区内燃煤锅炉的整治,目前已淘汰禁燃区内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12台。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持续开展。拉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以“环境立市”为工作总目标,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推进“树上山”、南北山绿化工程、“河变湖”等建设任务,目前已在南山栽植树木37万余株,完成3#闸建设项目、推进2#闸、4#闸建设工程。加快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强化河道采石采砂监管,全面提升城市水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拉萨市在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中,协助区环保厅开展了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下线、资源利用上线等划定工作,正在编制《“十三五”拉萨市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同时,加快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按照资源分布、自然生态条件、承载能力,打造结构合理、层次有序、辐射力强、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 四是环境监测能力大幅提升。自通过计量认证以来,拉萨市全力承担了全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空气质量(含PM2.5)监测、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酸雨监测、降尘监测,并在堆龙德庆县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与此同时,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还投资200万元为拉萨市新建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监测站。 五是推进自治区级生态村创建。在74个行政村已经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村的基础上,2015年对全市111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及20个乡镇进行了申报。 六是建设低碳拉萨。严格落实节能减排降耗措施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及扬尘治理项目;推广拉萨市新能源汽车示范配套政策研究,深入实施拉萨市“环境立市”战略,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公共交通,积极倡导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出行方式。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