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打出节能减排“组合拳”

21.07.2014  18:33

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我区将通过强化点源污染和移动源污染的治理,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在点源污染防治方面,我区鼓励现有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到2015年年底,全区燃煤锅炉或其他燃烧设施要安装脱硫和除尘设施;到2017年年底,重点区域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同时,全区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并安装除尘、脱硝设施。在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我区将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积极倡导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并稳步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的“油改气”、“油改电”工作,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同时,自2014年6月起,我区禁止销售国四标准以下车辆,禁止区外注册的国四标准以下二手车在我区上户。

为形成“节能减排、人人有责”的合力,我区各级环保部门还将建立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举报排污企业偷排偷放、车辆“冒黑烟”、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生活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