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补证试点 暂不受理双语证

03.12.2015  11:20

记者2日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经过与四川省公安厅对接协调、联调测试,作为全国首批10个试点省市,重庆市与四川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工作将于12月7日正式启动。两省市共开设18个受理点,因双语证技术原因,暂不受理少数民族地区双语证等特殊情况。

据介绍,居住在重庆的四川籍居民和居住在四川的重庆籍居民,可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到两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可异地受理点,申请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其中,申请到期换领的还需持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警方介绍称,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只能在两地公安机关指定受理点办理。重庆市为四川籍居民在重庆主城十区开设了10个受理点,包括渝中区大阳沟派出所、大渡口区九宫庙派出所、江北区观音桥派出所、沙坪坝区虎溪派出所、九龙坡区歇台子派出所、南岸区南坪镇派出所、北碚区天生派出所、渝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巴南区龙洲湾派出所、北部新区人和派出所。四川省为重庆市籍居民在成都市开设8个受理点,包括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锦江公安局办证中心、青羊公安局办证中心、金牛公安局办证中心、武侯公安局办证中心、成华公安局办证中心、高新公安局办证中心、天府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负责人介绍说,因双语证技术原因,公安机关暂不受理在渝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申请。难以确认身份等其它特殊情况办证申请也暂不受理,受理点民警将为不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申办人现场解答。

据了解,异地申办费用与户籍地申办费用相同,因数据异地流转处理,所需时间比户籍地办理时间稍长。申请人完成申请60日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可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为更好服务群众,两地公安机关分别开设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咨询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咨询监督,四川省公安厅:028-86303308,重庆市公安局:023-6375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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