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问题看全面 从整改顾全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扎实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15.11.2018  10:03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按照《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部署,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保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措施,采取务实手段,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

在推动整改工作中,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从问题看全面、从整改顾全局,着眼长期坚持,注重工作的系统性,特别是在城镇污水垃圾方面,在中央环保督察第六督察组的有力督导下,按照区党委、政府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战的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制定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7年底,全区县城及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由上年的51.75%提升到61.17%,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上年的84.12%提升到91.38%。

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立足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短板,认真贯彻落实吴英杰书记与财政部衔接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和齐扎拉主席在京召集发改、财政、住建部门有关垃圾、污水、供水项目的指示要求,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向国家部委汇报衔接工作,争取到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48亿元,安排建设康马县等9个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扩容改造噶尔县等2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为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姜杰先后两次召开政府专题会,研究审议《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事宜,确定结合西藏实际,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的污水处理技术,原则上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采取“预处理+人工湿地”工艺。创新管理方式,采取EPC模式对项目统一招标管理,目前已完成招标公告的发布,将在月底开标,尽快开工建设。

加大技术工艺研究。为解决目前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艺在高原适用性不足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初组织6名城乡环境基础设施领域专家和技术人员赴青海、贵州两省和区内部分城镇调研和学习考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5月,组织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部分县分管副县长前往浙江考察学习乡镇污水垃圾处理情况。结合考察学习情况,在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开展污水处理和垃圾焚烧试点工作,并针对污水处理采取的“预处理+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在高寒高海拔地区的适用性,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邀请全国污水处理领域权威专家进行了技术论证。根据考察和论证结果,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2018年建设符合条件的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了优化调整。

加强规范化运行整治。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与发改、环保部门制定印发《全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采取自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全面排查存在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关于对全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交叉检查排查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为督促各地落实整改任务,制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厅领导现场督办方案》,厅领导带队分别赴各地进行专项督导,进一步压实责任。同时,加强对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营管理技术培训,先后于2017年11月和2018年5月组织开展了2次城镇污水、垃圾填埋场一线从业人员培训。

健全完善工作制度。2017年以来,先后制定《西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监督考核办法(试行)》(藏建城〔2017〕183号)《西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藏建城〔2017〕184号)《西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城函〔2018〕200号),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的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