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藏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公告
09.06.2015 17:50
本文来源: 商务厅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精神,按照《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98号)的要求,我们拟于4月15日—6月30日开展西藏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合年检对象
2011年12月31日前获审批机关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均须参加联合年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只参加工商部门的年检。
二、联合年检时间安排
1、本年度联合年检办公时间为2012年4月15— 6月30日。
2、2012年7月1日至7月10日,联合年检各部门完成信息采集和数据会审。
三、联合年检的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职能部门为区商务厅、区工商局、区财政厅、区国税局、区统计局、区外汇管理局6个部门。
各部门主要职责
1、区商务厅负责牵头联合年检的总体协调工作,拟定联合年检工作方案,审核由商务部门归口审核的报表及相关内容,并负责对联合年检数据进行全面汇总、审核、处理。
2、区工商局、区财政厅、区国税局、区统计局、区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负责指导企业对相应报表的申报,同时审核由各自归口审核的报表及相关内容,并按各自对口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3、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赴年检企业实地调研核查相关情况。
四、联合年检申报程序
1、登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站(WWW.LHNJ.GOV.CN),已注册过的企业,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新注册企业,点击“在线注册” 进行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丢失密码的企业,可按《关于联合年检网上申报用户密码找回的有关说明 》找回密码)。
2、进入网上联合年检系统,在线填写联合年检报告书及有关报表,完成后,选择相应的主管部门网上提交。
3、各联合年检职能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报告书和报表进行网上预审并回复。企业在上报年检信息10个工作日后登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站(WWW.LHNJ.GOV.CN),查看年检预审结果。
4、如预审被驳回,企业应根据网上驳回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申请网上年检预审。
5、获预审通过的企业,网上下载并打印联合年检报告书,(企业必须确认所打印出的年检报告书封面有复核所需的二围条形码,如果打印出有“样本”字样的报表无效)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同时携带联合年检各职能部门复核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到联合年检各审核部门予以复核,通过复核的企业在报告书上加盖年检章通过年检。
七、参检企业应向各年检职能部门提交的纸质材料
(一)商务部门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网上下载须带二围条形码);
2、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3、验资报告原件(仅限应在2011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4、企业董事会成员及职工基本情况表(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国籍、是否党员);
5、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财政部门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网上下载须带二围条形码);
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鲜章);
3、验资报告(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4、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资料请到财政厅企业处领取);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国税部门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网上下载须带二围条形码);
2、企业法人年度财务报表;
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鲜章)
(四)工商部门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网上下载须带二围条形码);
2、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3、验资报告原件(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4、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应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7、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企业,超过期限仍未按规定到位的,须申请变更注册资本;
9、企业经营地址在地区的,由所属地区工商局在《年检报告书》上签署核实意见,经营地址在拉萨的,由所属辖区工商所在《年检报告书》上签署核实意见。
10、中方管理人员的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统计部门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网上下载须带二围条形码);
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鲜章);
3、验资报告(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4、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外汇管理部门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网上下载须带二围条形码);
2、2011年末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格式网上下载);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
4、2011年末资产负债表(格式网上下载);
5、2011年度利润表以及审核报告。
(注: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代申报年检信息的外商投资企业,区外汇局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附:联合年检各审核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商务厅
杨 君 0891—6811759
区财政厅
方 军 0891—6284517
王 军 胜 0891—6284510
区国税局
次 央 0891-6834192
区工商局
梅 珍 0891—6362111
区统计局
张 代 平 0891—6815327
区外汇局
张 楠 0891—6322319
本文来源: 商务厅
09.06.2015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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