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8.08.2018  23:30

 

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        8   23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自治区工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自治区工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全区工商系统1家一级预算单位、7家二级预算单位,即以下单位的汇总数据:

(一)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日喀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山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五)林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六)昌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那曲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八)阿里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 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2009 年11 月6 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9〕128 号),规定自治区工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是市场监管的重要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4.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5.承担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7.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8.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管理并指导商标监管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著名商标的认定和驰名商标的受理审查和上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2.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3.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14.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管理自治区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西藏自治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西藏自治区广告协会的工作。

15.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14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直销监督管理处)、市场规范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处、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计划财务审计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消协、个协以及广协;1个直属局(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工商局);下设7个地(市)工商局、6个工商行政管理分局、72个县局、29个工商所。工商分局、县工商局(所)不单独核算,执行报账制,由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核算、编制决算。

 

第二部分

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901.17万元,上年结转2,529.51万元,本年支出38,551.18万元,结余上缴财政19.02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514.31.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90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39.15万元、项目支出9862.02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5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23.94万元、项目支出8,527.24万元。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51.18万元,比上年增加10,922.06万元,提高39.5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占绝大部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96.79万元,占55.77%;商品服务支出4,579.48万元,占11.8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52.98万元,占9.74%;其他资本性支出194.68元,占0.51%;项目支出8527.24万元,占22.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事务)01项(行政运行)2,9621.11万元

2、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是事务)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

3、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是事务)04项(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404.48万元

4、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是事务)05项(执法办案专项)1,163.48万元

5、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是事务)07项(信息化建设)2,373.67万元

6、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是事务)50项(事业运行)9万元

7、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是事务)99项(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256.6万元

8、215类(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8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99项(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220万元

9、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项(公共租赁住房)5,26.46万元

10、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99项(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19.49万元

五、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1. 因公出国(境)费

5.69

5.69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1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1

 

2. 公务接待费

198.55

44.78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340

 

              (2)公务接待的人数

 

2330

 

3. 公务用车经费

1153.5

741.7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41.7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2017年度自治区工商系统继续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因公出国境“三公”经费支出实行从严审批,全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有力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完成。

2016年,全区工商系统“三公经费”预算数1,357.74 万元,决算数792.17 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565.57万元,下降4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9万元,占0.42%,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41.7万元,占54.63%;公务接待费44.78万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方面。20167年我系统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下,按照批准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共参加因公出国(境)1人次,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了1. 万元,上升21.32%。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方面。全部为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41.7 万元(全年无新购),主要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在实际执行中较2016 年决算增加89.03万元,上升13.64%。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方面。由于我系统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在实际执行中较2016年决算减少了36.28万元,下降44.75%。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 3,0023.9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898.03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1125.9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总额360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29.8万元。具体如下:

2017年政府采购项目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指标依据

  预算资金

  实际采购金额

  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二期建设

  藏财行指[2017]86号

    691

    688.88

  2

工商系统网络租赁

  藏财预指[2017]1号

    106.4

      106

  3

2017年制服和标志换发

  藏财预指[2017]1号

    54.6

    54.40

  4

2017年工本印刷费

  藏财预指[2017]1号

1     50

    144.00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自治区工商局共有车辆24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05辆、执法执勤用车14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根据预算编制要求严格项目绩效管理,由相关业务处室填报项目预算绩效申报表和申报文本,并根据要求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运用于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预算执行监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5款):反映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4)执法办案专项(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发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5)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6)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7)事业运行(项):反映工商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机关服务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

(8)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