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的通知

17.12.2016  01:34
 

 

各地(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

为全面掌握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体规模、层次、结构、分布等情况,加快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步伐,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政策提供翔实、可靠的信息数据,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现就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软件

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下载地址:西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 http://www.xz.hrss.gov.cn/news/xzzx/index.html )。

二、统计范围和对象

统计范围及对象为全区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只填写ps01表第14行。

三、数据上报

1、区直事业单位及区直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统计数据由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汇总审核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各地(市)统计数据由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后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3、统计数据上报文件包括A4纸质打印报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并于2017年2月20日前上报。

四、填报要求

(一)各地(市)、区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填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要特别注意审核表内数字是否齐全,相互关系在逻辑上是否正确等。按时完成统计报表上报任务,凡不符合规定的报表,须退回并限定时间重新填报,请各地(市)、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二)从事统计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统计报表的填报说明及要求,正确理解审核的要点及表内、表间关系,认真做好填报和汇总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

(三)要确保统计数据的安全,在报送电子版统计数据时一律使用光盘上报。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15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联系电话:0891-6845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