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扎实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12.08.2015  18:00

  2015年以来,日喀则市为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良好,扎实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一是印发《日喀则市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方案》,明确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完成时限等。二是通过桑珠孜区政府新闻网,桑珠孜区环境保护局微信公众平台等发布限期淘汰燃煤锅炉的通知,进行大力宣传,为此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舆论氛围,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实施的积极性。三是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两级环境执法人员,对市辖区内的燃煤锅炉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主要是水泥制品厂,共有燃煤锅炉22台,均为1蒸吨以下小锅炉,大部分未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四是下发《关于限期淘汰水泥制品行业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在60日内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鼓励企业开展“煤改气”、“煤改电”工作。五是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将会同安监、公安、工信、工商等部门对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进行验收,对淘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报请政府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