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社局“五项举措”维护农牧民工报酬权益

17.01.2017  06:31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扎实做好春节、藏历新年前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昌都市人社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农牧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一是互联互动,形成合力。 联合发改、公安、司法等部门向各县(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印发《昌都市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充实工作人员,组织执法检查,确保农牧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是明确重点,联合检查。 组成由人社、公安、住建、工商等部门参加的检查组,从2016年12月初开始,在市、县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检查。特别是对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个体工商户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了逐户检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严防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

三是加强值班,及时处置。 完善农牧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值班制度,做到随访随接,及时处理,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处理,主动化解拖欠农牧民工上访事件。

四是严格执法,及时维权。 深入72家企业,检查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促13家用人单位与324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讨农牧民工工资3.52万元。

五是建立台账,督促落实。 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分别建立专项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台账,集中排查“双拖欠”隐患,指派专人专办,及时依法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