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认真履职解民忧 真诚服务赢民心
25.10.2017 17:06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消费维权是法律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切实履行好职责是各级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7年10月14日,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张卓芬女士投诉。投诉内容是:张女士称其于9月11日在林芝柏树王景区,购买了价值5300元的土特产。两天后经业内人士感官鉴定价值4800元的野生松茸是鸡腿菇冒充的,于是消费者与店方多次交涉无果,随后拨打了12315。
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张女士的投诉电话后,立即按属地管理原则分流至林芝市工商局。消费纠纷发生地林芝市工商局巴宜区鲁朗工商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工作,经核实消费者所购买的松茸确实以鸡腿菇冒充,经营者为当地农牧民,属无照经营。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经鲁朗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经营者同意将退还价值4800元松茸货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00元;执法人员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取缔。
近日,我局12315指挥中心及巴宜区鲁朗工商所收到消费者张女士从广东省寄来的锦旗及感谢信,信中充分肯定了该工商所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担当精神,感谢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激动地说“消协是消费者的家!”。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
2017年10月20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5.10.2017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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