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10.07.2018  20:03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等要求,我局对《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6﹞32号)附件中的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附件:1.《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2.《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

3.《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附件1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共计3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1

证券公司设立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 

 

3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核发

国家烟草专卖局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

4

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国务 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国务 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1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2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省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3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许可

公安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4

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号)

5

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6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

商务部、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7

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

8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广发外字〔2002〕254号)

9

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10

设立出版单位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11

境外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务院新闻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

12

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务院新闻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

1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4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5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16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17

外国银行代表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18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9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国务院令第297号)

20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3号)

21

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

证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

22

设立期货专门结算机构审批

证监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23

设立期货交易场所审批

国务院或证监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24

证券交易所设立审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审批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5

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审批

保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6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保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7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审批

保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

28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国家邮政局或省级邮政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附件2

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

(共计3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设定依据

1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

省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

2

保安服务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3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

商务部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

5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

6

个人征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合并或者分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出资额审批

人民银行

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

7

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8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资本结构、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9

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10

内资电影制片单位变更、终止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11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2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3

外资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变更机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办公场所、调整业务范围、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东持股比例、修改章程以及终结审批

银监会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14

外国银行代表处变更及终止审批

银监会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15

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

16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解散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7

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8

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

19

证券金融公司解散审批

国务院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

20

期货公司境内及境外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证监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

21

期货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破产、变更业务范围、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审批

证监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

22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核准

证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

23

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审批

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

24

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审批

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

25

保险公司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撤销分支机构、公司分立或者合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保险公司终止(解散、破产)审批

保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6

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

保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7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

保监会

(会同证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8

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

保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9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审批

保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272号)

30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分立、合并、撤销的审批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

31

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 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注:以上前置审批事项,涉及工商登记事项的,凭审批文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

 

 

 

 

 

附件3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和审批监管部门目录

(共计149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监管部门

1

食盐定点生产、碘盐加工企业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盐业主管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

2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3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

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

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4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

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5

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生产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

6

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

7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药管理条例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

8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65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工信部令第29号)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9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颁发》(2010年工信部令第15号)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10

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公安部门

11

公章(机构)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公安部门

12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公安部门

13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

的通知》(国发〔2000〕25号)

公安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4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公安部门

15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办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地市级公安消防支队、县区公安消防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

地市级公安消防支队、县区公安消防大队

16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17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实行资格审查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福函

〔1995〕248号)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

行政主管部门

18

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2011年第64号)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

行政主管部门

19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0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

21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批

财政部、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

22

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

财政部、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23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中介机构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劳动保障部、工商总局令第14号,2015年修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

24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许可

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

部令第28号,2015年修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

25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工商总

局令第1号,2015年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26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7号,2015年修改)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

27

煤炭开采审批

国土资源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整顿小煤矿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68号)

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

国土资源部

28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9

拆船厂设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监督拆船污染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30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许可证核发

环境保护部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环境保护部

3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2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第157号)

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3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燃气管理部门

34

港口经营许可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35

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经营审批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交通运输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36

国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业务经营审批

交通运输部及流域管理机构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

部门

37

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9年第13号公布)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38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

39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

机构)

40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

41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

4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

43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

44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

45

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

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

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交通运输部

46

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

交通运输部或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1号)

交通(港口)管理部门

47

种畜禽、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农业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农业)

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农业)行政主

管部门

48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

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49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50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第41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

51

从事动物诊疗构设立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52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53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54

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农业部或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55

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 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饲料管理部门

56

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核发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部门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14日批准)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57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农业部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58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

商务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6年第23号)

商务部门

59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6年第23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0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

商务部

直销管理条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1

拍卖企业设立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2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3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64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文化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

行政主管部门

65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66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67

设立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68

设立内资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69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文化

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70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合资演出团体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九《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九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71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文化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72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73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74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

75

设立内资娱乐场所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

76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

77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九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九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

78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卫生防疫机构

79

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

生行政主管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关于印发〈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0〕

233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主管部门

80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8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7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82

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海关部门

83

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

质检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84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

质检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85

设立认证机构审批

质检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质检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

86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质检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87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质检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88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89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

企业审批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

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90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91

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92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93

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94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出版管理条例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95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

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出版管理条例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9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

管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97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98

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

主管部门

电影管理条例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99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

电影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100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101

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102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 9号)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公安部门

103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省级以下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全民健身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104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

105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

106

生产、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07

药品生产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08

药品经营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09

食品生产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10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11

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112

化妆品生产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13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14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地(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15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国家统计局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

第7号)

国家统计局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116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国家统计局或者省(区、市)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

第7号)

国家统计局或者省

(区、市)统计局

117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118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

119

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格审批

国家旅游局或者其委托的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旅行社条例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20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旅行社条例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21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旅行社条例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22

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

边境游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

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

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23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24

期货公司设立审批

证监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监督管理机构

125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26

证券金融公司设立审批

证监会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

会令第75号)

证监会

127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撤销)审批

保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

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

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128

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

保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

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129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保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130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

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31

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

国家能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监管条例

电力管理部门

132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核发

国家能源局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

法》(电监会令第6号)

电力管理部门

133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设区的市级烟草专卖行政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

部门

134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35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质认定

国家测绘地信局或省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

绘行政主管部门

136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

国家铁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

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

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国家铁路局

137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维修许可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国民航局

138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国民航局

139

外航驻华常设机构设立审批

 

中国民航局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

中国民航局

140

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国民航局

141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

国家邮政局或省级邮政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邮政管理部门

142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43

文物商店设立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

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44

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国家外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外汇管理部门

145

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国家外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外汇管理部门

146

非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审批

国家外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外汇管理部门

147

新建棉花加工企业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棉花质量监督机构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

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质检

总局令第49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48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合并、分立、停业、迁移或者主要登记事项变更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条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49

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

民航地区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民航地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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