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周刊:年内实行居民阶梯水价 深圳输配电价确定
编者按:水电煤油气皆非小事,事事关系国计民生。中新网能源频道通过“能源周刊”系列报道,从国家政策,到百姓民生,从国际能源纠纷,到国内市场波动,梳理过去一周的能源要闻,回顾值得记忆的能源故事。
中新网4月18日电(能源频道 宋亚芬)4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规划,并确定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2015年底前将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另外,电改方面也在渐序推进。除了相关配套文件的连续出台,作为试点的深圳电改亦有新进展。最终,深圳商业用电价格下降8.3元,工业及居民用电价格不变。
为确保新环保法顺利实施,一些相关配套措施最近也大量出台。本周,环保部再次就新规征求意见,公众将有望参与重大污染事件的调查。
相比其他行业,煤炭行业则一直在亏损中挣扎。行业80%的亏损面依旧,煤炭行业脱困短期内恐怕无法完全解决。
4月17日 京华时报:全国年内实行居民阶梯水价 合理提高征收标准
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实现以上目标,行动计划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措施。在污水处理、中水利用和阶梯水价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如加快水价改革、合理提高征收标准等。
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另外,我国还将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
4月14日 中国广播网:深圳输配电价调整幅度确定 工业及居民用电价格不变
深圳输配电价改革正式实施后,电价调整幅度终于确定。商业电价降幅远高于省内其他地区,工业及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
深圳是国家电力改革试点城市。以往,买电方根据不同用电性质被规定了层次化的售电价;电厂供应方则考虑不同类型机组制定不同的上网电价;而电网的收入则是通过“售电价减去上网电价”而获得,透明度不高。此次输配电价改革改变了电网企业以往依靠购售电差价弥补成本、获取利润的方式,是我国第一次以电网总资产为基础,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按准许成本和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的输配电价。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正式实施,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了深圳市销售电价调整方案,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在此轮输配电改革中,深圳商业用电价格下降8.3元,小微企业降低12.37分。降幅远高于广东省内其他地区,基本与工业用电价格持平。另外,工业用电及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
值得关注的是,居民用电价格在此轮改革中维持不变。据《深圳特区报》称,深圳此前提交的改革方案中曾提出下调居民用电价格,但被省和国家发改委否决。记者采访得悉,电价改革的一大目标是让电价回归到成本,目前深圳居民用电平均发电成本为价格为0.87元,因为享受各种交叉补贴,实际执行的居民用电价格为0.68元/千瓦时,低于成本价,因此,本轮电价改革中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