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路工程类企业:
按照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和规范区外建筑工程类企业进藏资质备案的通知》(藏建市管〔2013〕119号)要求,为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进藏资质备案,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现就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进藏资质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新备案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进藏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通过“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备案登记表》,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后,携带资质备案的相关证件(原件)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备案。
二、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应提供以下资质备案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原件。
2.《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企业证件复印件。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企业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注册单位(或工作单位)证件复印件;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
三、以上备案资料按顺序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区外公路工程企业填报的《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内容必须与书面资质备案材料一致,且数据真实有效。对于在备案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将作为严重失信行为,清出我区公路工程市场,同时通报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
五、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提供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代理人的具体权限和委托期限;在委托有效期内,不能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或再转委托其他人员。
六、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的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等必须是本企业人员,相关证件上的注册单位(或工作单位)必须与申请资质备案的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应视为企业出借资质。
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新备案登记的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备案;2014年度已经办理过资质备案的企业,委托代理人持《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原件)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办理续备手续,如企业名称变更、资质变更、法人或其委托人等发生变化的,应持企业相关证件(原件)重新办理资质备案。
九、本次备案有效期限为一年。
十、受理期限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
联系电话:0891-6830992
附件:1.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2.企业法人代表人承诺书
3.企业法人委托书(样本)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4年12月17日
附件1:
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备案内容
|
企业名称
|
|
在藏办公地址
|
|
法人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法人营业执照
|
(填写注册号及注册资金)
|
(填写发证机关)
|
公司类型
|
|
填写(央企、国企、民营)
|
资质等级证书
|
(填写证号及等级)
|
(填写发证机关)
|
组织机构代码
|
(填写代码)
|
(填写发证机关)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填写证号)
|
(填写发证机关)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
备案时间
|
|
备案有效期
|
至2015年12月30
|
审
批部门意见
|
|
| | | | | |
附件2:
企业法人代表人承诺书
本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郑重承诺:本企业填报的《区外公路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以及报送的各类证件(证照)等均真实有效;所派驻的在藏委托代理人等均为本公司人员,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章)
在藏委托代理人(签字):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 托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别:
身 份 证 号 码:
职务:
委托范围: 该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在西藏公路行业办理在藏资质备案手续、参与工程招投标等有关事宜。
委托责任: 该代理人在以上委托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资料,我公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