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认真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项工作
在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和区消协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活动,加强领导,制定措施,牢固树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念,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根据工作特点,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挂帅,市场处(消保)、区消协、12315指挥中心等业务部门参加的宣传活动备勤指挥小组。同时,自治区工商局积极与自治区宣传部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各项宣传工作,保证3˙15期间集中的热点、难点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并对部分日常投诉举报集中的市(地)工商局备勤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
二、制定活动方案。为了进一步开展好今年“3˙15”相关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办字〔2018〕29号)和中国消费者协会(中消协字〔2018〕20号)通知要求,制定并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市(地)工商局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成效。
三、强化主题宣传。活动期间,我们协同第三方中介服务着手策划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宣传品,并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提倡绿色、共享、文明理性消费和新消费”六大亮点内容。对全区30万手机终端用户通过微信、互联网、APP形式发送。同时,通过商报等媒体刊登警示教育、保健食品的消费误区”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共出动执法人员499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743册。
据统计,3月14日至15日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55件。其中接收消费者咨询122件,占受理总量的78.7%,咨询比去年同期下降19%;受理各类消费投诉26 件,投诉比去年同期上升100%;受理群众举报7件,占受理总量5%,举报与去年同期对比上升4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18元。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依法维权识,树立了12315为民维权的形象,使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