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九批著名商标评审认定暨第六批著名商标续展评审会在拉萨召开
3月18日上午,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委员在区工商局召开会议,对自治区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的自治区第九批著名商标和第六批著名商标续展的商标进行了评审。评审中,各位委员根据《西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逐一审核申报材料,经过听取参评商标基本情况介绍、举手表决等议程,认定21家企业申报的“美智敏芭及图”、“阿佳及图”、“ 天路”、“ 雪堆白及图”、“ 纳措琼母及图”等21件商标为“自治区第九批著名商标”,同意4家企业的“藏泉及图”、“ 神猴”等5件自治区第六批著名商标的续展申请,并予以公示。
在评审会上,自治区工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达娃欧珠同志对第九批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商标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以特色优势产业和高原特色农牧产品为重点,指导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积极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着力培育发展一批重点企业和知名品牌,大力支持市场主体走品牌发展、品牌兴企之路,使我区的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产业优势、品牌优势和经济优势;二是进一步规范商标品牌的使用。商标的生命力在于使用,在于规范化使用、持续性使用。品牌可以促使创新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可以创造新的市场价值,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三是进一步强化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通过工商行政执法对侵犯商标权益的违法行为施以有效监管,是确保商标品牌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要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商标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商标品牌行政执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联动,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行政指导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自去年3月份以来,自治区商标认定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引导、申报推荐等形式共受理7地市44家企业、合作社和个体户44件商标的著名商标认定申请,受理5家企业6件著名商标的续展申请,同时,在书面审查申报第九批44件商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实地考察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