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周炜:汉藏双语是汉藏文化和谐交融的媒介
中国西藏网讯 3月23日,中国记协在中国藏研中心举办主题为“西藏文化保护”第104期新闻茶座,近百位中外记者与藏研中心的9位专家学者进行了交流。
活动中,藏研中心宗教研究所所长周炜在回答香港中评社提出的有关民族文化、语言保护和交融等问题时说,“从专家学者的角度来看,文化交融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语言的交融”。
△图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所长周炜
周炜介绍,藏学研究中心重要的课题之一是研究西藏城乡居民语言的使用、双语现象以及文化交融。“在近几年也专门研究中国的少数民族语言,也就是藏语是如何受到保护以及藏汉双语如何实用的情况。” 他表示,1951年以后,西藏等地藏语和汉语不断交融,西藏自治区政府特别关心的就是藏语的地位和使用。
周炜曾经在《西藏语言政策的变迁及藏语文的发展》一文中写道,1987年,《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简称《若干规定》)颁布,标志着针对西藏的语言政策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并以法律的形式被固定了下来。《若干规定》提出了新时期西藏语言政策发展的新思路,即“以藏文为主、藏汉两种语文并用的方针”。1988年10月,西藏自治区颁行《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西藏的藏语文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阶段,西藏的语言政策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2002年,西藏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民族语言政策的基本内容,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强调的中国任何一个公民都要学习汉语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西藏实际,在原有《规定》基础上重新修订颁布了《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
“在这个规定当中强调了藏语和汉语在西藏的地位。就是在西藏,我们必须要学习藏语,同时要学习使用汉语。”周炜举例,“在西藏的汉族,比如我,我在西藏上的小学、初中、高中,不仅要学习汉语,同时我也要学习藏语,对每个人来说,都必须是双语一块学习。”
周炜认为,藏汉双语的使用非常的和谐,通过语言这种媒介,确保了藏汉文化的顺利交流。
周炜介绍,为了保证藏语的科学性,教育部设立了藏语术语标准化委员会,在藏研中心设立秘书处,对藏语里出现的新式术语进行研究和保护。
周炜认为,“从藏语、汉语双语的现象来看,藏语汉语在文化的交流上,总体的感觉是非常和谐的,这是我们基本的一种认识。”(中国西藏网 文/王茜 图/杨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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