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迎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加强藏文社会用字规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31.08.2015  13:15

各地市藏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区(中)直单位: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藏文市面社会用字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从去年7月开始,各地市、各部门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藏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4〕75号)要求,正在继续推进我区藏文社会用字规范管理工作。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藏文社会用字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规范管理工作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待有较大的差距。为了以良好的藏文社会用字环境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要求各地市、各区(中)直单位要全面贯彻藏政办发〔2014〕75号《通知》,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认真检查监管各自领域藏文社会用字出现的问题,严格规范用字,防止授人以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规范使用藏汉双语大庆宣传标语

当前正值临近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我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庆宣传标语将会急剧增加。为此,我们要求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政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武警部队等部门,对本单位、本部门已经悬挂的大庆宣传标语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发现未使用两种文字或者文字使用不规范的及时予以纠正,要将悬挂的大庆宣传标语,按要求必须规范使用藏汉两种文字,认真审核把关,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的不得悬挂,坚决杜绝引发社会关注的社会用字问题的发生。

二、认真检查整改不规范藏文社会用字

各地市藏语委办公室在接到此通知后,在地市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城管、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前一段检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地市所在地城镇的广告类、宣传标语为主的市面社会用字加强监管工作。

各地市、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市藏语委办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全区藏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藏语委办)。

特此通知

 

 

全区藏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