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开展全区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检查

11.06.2015  13:40

                  日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专项检查采取各地(市)自查,自治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抽查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各地(市)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制度建设及规范化运行情况、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和废品回收网点(站)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区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