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75个湖泊受国家特殊保护 占全国20.6%
日前,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全国365个水质较好湖泊将受到特殊保护,其中西藏75个湖泊榜上有名,约占全国的20.6%。
记者了解到,《规划》的保护期限为近期2013—2015年,远期2016—2020年,要求到2015年,西藏所有湖泊水质必须达到或优于Ⅲ类目标,到2020年,湖泊水质进一步改善。
合理控制湖泊开发 加强流域生态保育
根据自然环境的差异性和湖泊环境整治的区域特色,《规划》中将我国湖泊划分为5个自然分布区域,即东北湖区、东部湖区、云贵湖区、蒙新湖区和青藏湖区。其中, 西藏湖泊隶属青藏湖区。
同时,《规划》还针对各湖区的自然地理特征和主要生态功能,分别提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策略。《规划》指出,青藏湖区湖泊数量多、面积大,气候严寒,降水稀少;区内湖泊多分布在一些和山脉平行的山间盆地或巨型谷地中,湖盆陡峭,湖水较深,湖水主要靠高山融水补给,湖泊水位变幅较小,以咸水湖和盐湖为主,湖泊生物物种独特。
青藏湖区多以农牧业为主,人类活动对湖泊干扰较小,全球气候变化和水资源开发是影响湖泊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规划》要求,更好地保护青藏湖区湖泊需从四个方面着手,分别是合理控制湖泊旅游开发;加强流域生态保育,保护独特的水生生物物种资源;合理控制载畜量,减轻牧业对湖泊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农牧民集中生活区生活污染治理。
水质较好的湖泊 西藏75个榜上有名
记者从《规划》中看到,全国湖水面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或重要生态功能的水质较好湖泊有266个,西藏73个水质较好湖泊榜上有名;水面面积为20—50平方公里的,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质较好湖泊有99个,西藏2个湖泊榜上有名。
《规划》要求,在对湖泊实施保护规划时,要以保护和改善湖泊水质、维持湖泊生态健康为目标,建立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13-2015年)和远期目标(2016-2020年)。
《规划》指出,到2015年,优于Ⅲ类(含Ⅲ类)的湖泊水质不降级,其他湖泊水质达到Ⅲ类目标,具体指标包括水质、生态和管理指标等三个方面。
在水质指标方面,要求优于Ⅲ类水质(含Ⅲ类)的湖泊及其入湖河流保持或优于现状水质;劣于Ⅲ类水质的湖泊达到Ⅲ类或优于Ⅲ类水质,入湖河流水质明显改善。生态指标方面要求,湖泊营养状态为中营养或贫营养;湖泊自然湖滨岸线不低于全湖岸线的75%;山区湖泊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75%。记者了解到,西藏75个湖泊的水质现状全部达到Ⅲ类标准,其中羊卓雍措、巴松措的湖水水质达到Ⅰ类标准,纳木措湖水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原标题:西藏75个湖泊受国家特殊保护
(责编:翟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