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藏区:生态文明在传承中成为更多牧民生活准则
眼下正是青海湖湟鱼洄游产卵高峰期,记者沿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沙柳河、哈尔盖河等洄游通道看到,很多当地牧民自发守护在河边,不时帮助搁浅的湟鱼回到深水区。
湟鱼是中国最大内陆咸水湖——青海湖的特有鱼种,它是水-鸟-鱼共生生态系统中的关键环节。湟鱼资源量的衰减,直接影响到鸟类的迁徙、繁衍和生长发育,影响青海湖的生态平衡。2004年,湟鱼被《中国物种红色名录》列为濒危物种。
“青海湖边的很多牧民自古以来就有着保护湟鱼的传统,只不过在1960年~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人们为了生存,开始捕捞湟鱼。”刚察县渔政管理局沙柳河渔政检查站站长拉加才仁说,刚察县一度诞生了十余个靠捕捞湟鱼为生的村,如今基本已转型。
拉加才仁说,6月中旬的一天,因干旱少雨,刚察县境内一段洄游通道出现断流,成百上千的湟鱼被搁浅,情况危急。当地塘渠村的几十个牧民闻讯赶来,与渔政干部一起,在一辆皮卡车后斗上铺上塑料布搭起简易“鱼池”,抢救了上吨的湟鱼。
在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甘子河乡达玉村,59岁的牧民斗格加说,自己对生活充满感恩,每天保护附近草场上的普氏原羚是他最快乐的事。而青海省特有物种普氏原羚就生活在他家附近的达玉村草场,每天他都会骑着马,做好普氏原羚和其他野生动物的巡护监测工作。
如今,他受聘于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青海湖畔的野生动物义务监测员。
青海湖周边,像斗格加这样的义务监测员有43名,多数来自海北、海南藏族自治州的牧民与寺院僧人。劳作与修行之余,他们积极参与大天鹅、普氏原羚、湟鱼等多种野生动物的保护。
“牧民在保护生态上有着天然的优势。”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科科长吴永林说,藏族传统生态文明是牧民在净土高原上遵循天人合一的理念与信仰,千百年来传统的游牧方式,形成了他们与自然的和谐。
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久谢说,由于受藏传佛教思想的长期影响,牧民们形成了对神山圣湖的禁忌。他们禁忌砍伐神山上的花草树木;禁忌以污秽之物污染神山;禁忌在湖边堆放垃圾等。
喇嘛闹拉神山民间自然保护区位于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澜沧江支流布曲河源头,五年前,杂多县扎青乡地青村村委会划出这片草地作为保护区,村委会规定:凡在神山采挖虫草和捕杀野生动物的,罚一头牛,并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对保护神山突出的牧民,奖励一头牛。先后有10个牧民受罚,16个牧民受奖。
对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茫曲镇河州村村民扎西来说,牛羊是生命,哺育牛羊的草场同样有灵性。扎西告诉记者,现在牧民们遵循着节制的放牧方式,实施分季节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方式,这样有利于草地资源的休养生息。
对藏区生态环境研究多年的兰州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吕志祥说,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和人类活动加剧,青藏高原这片生态“处女地”一度遭受破坏,特别是随着牧民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导向,藏族传统生态文明在一些地区被弱化,过度放牧、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渐渐兴起。
“藏族千百年来形成的生态伦理,是约定俗成的日常生活准则和导向,因简单有效、深入人心的特点,填补了国家环保法规的执行难、成本高的问题。”吕志祥说,现在有必要挖掘整理,将那些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的生态伦理规范引入藏区自治法规,以完善藏区生态环境法制体系,另外引导牧区村级组织将其纳入村规民约,作为一种准则。
“牧民在保护生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后政府将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牧民积极参与保护生态的社区共管之路。”久谢说。
原标题:传统生态文明在传承中成为更多牧民生活准则——来自青海藏区的采访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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