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组委公告 滥用五环等奥林匹克标志被叫停

13.08.2016  20:13

12日,首都之窗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公告,叫停滥用五环等奥林匹克名称、标志的行为。

公告指出,北京携手张家口申办2022年冬奥会和残奥会期间,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奥委会”)、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残奥委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组委”)、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申委”)的名称、标志等的知名度和使用率日益提高。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未经许可使用这些名称、标志的现象,如擅自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这些名称、标志等。

为此公告提出: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格言、奥运会名称、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会歌等奥林匹克标志;未经国际残奥委会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国际残奥委会标志、残奥会名称、残奥会格言、残奥会旗等标志;北京冬奥组委拥有北京冬奥组委名称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各种标志的权益。

任何人使用北京冬奥组委的名称(全称或简称,中文或其他文字)、北京2022年冬奥会任何标志等,须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未经许可以北京冬奥组委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名义进行的赞助征集、广告宣传等活动均属非法,北京冬奥组委均不予认可,更不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的责任。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任何标志用于新闻报道等非商业目的时,必须与商业行为做出明显区别,并事先就使用方式等内容取得北京冬奥组委许可。

公告还指出,北京冬奥组委继承北京冬奥申委会徽、标志等知识产权。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北京冬奥申委会徽、标志用于商业目的。将北京冬奥申委会徽、标志用于新闻报道等非商业目的时,必须与商业行为做出明显区别,并事先就具体内容取得北京冬奥组委许可。

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国际残奥委会标志、北京2022年冬奥会各种标志、北京冬奥申委会徽和标志时,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权利人提供的标准样本,不得作任何变动。

那些已对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北京冬奥组委及北京冬奥申委名称、标志或名誉构成侵权的单位和个人,应于本公告发布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同北京冬奥组委洽商后续事宜。对逾期不作整改或继续从事侵权行为者,北京冬奥组委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北京冬奥组委欢迎举报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及北京2022年冬奥会各项权益的行为。举报电话为:010-12330,举报邮箱为[email protected]。(记者张然)

(责编: 李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