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动物保护工作盘点:守护高原精灵
西藏平均海拔在4500米以上,对于生活在这片高原上的动物藏羚羊、藏野驴、野牦牛、黑颈鹤等来说,这里是它们生存、生活的天堂。
多年来,我区林业工作者为保护动物作出了不懈努力:深入人迹罕至的荒野、密林进行野生动物普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想方设法向农牧民宣讲保护 常识;冒着生命危险对盗猎分子进行围追堵截……令人欣慰的是,强有力的措施、行之有效的保护行动,使我区野生动物栖息地、湿地等基本保持原生自然状态,藏 羚羊、野牦牛、黑颈鹤、雪豹等动物恢复性增长明显。
创新工作方式 加大工作力度
“十二五”以来,我区相关部门积极利用普法日、动物日、湿地日等时机,面向基层、社会举办宣传活动,印发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品。而将动物保护工作与我 区正在开展的强基础惠民生工作相结合,向全区5000余个驻村工作组发送《野生动物损害补尝办法》,并将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的落实工作纳入驻村工作任务之 一,是我区动物保护的一大工作创新。
自治区林业部门还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于“十二五”期间配合森林公安、武警森林部队开展了“高原2号”、“亮剑”、“绿箭1号”、“天网行动”及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专项行动20余次。
同时,通过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加强规范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无私奉献 倾心守护
羌塘自然保护区面积占日土县全县土地面积的2/3,主要野生动物有金色野牦牛、雪豹、藏野驴、黑领鹤等众多品种。
为了保护好这片野生动物的天堂,日土县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在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保护难度大等种种困难下,团结一心、克服困难,每年组织巡逻次数达10到 20次,每次小范围巡逻得7天左右时间,大范围巡逻得15天左右时间,有时区县两级间联合巡逻得二三个月。几年时间里,日土县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先后破获 数十起特大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案件,最多的一年破获5起特大案子,很好地保护了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境内的野生动物,并对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分 子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阿里地区森林公安局强巴次仁这样表述他的工作,“我喜欢这些奔跑的小精灵,决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们,我会用我的生命守护他们”。雪夜里的蹲守、和盗猎者斗 智斗勇等,是强巴次仁的日常工作,也是我区数万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的生活。他们毅然决然地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为这些高原精灵倾注着浓浓的爱和情。
同时,为切实保护好动物资源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自治区林业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动物疫情监测网络体系,目前全区基本实现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化;在完成19个国 家级监测站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共投入资金900余万元实施了10个自治区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充分利用全区2700多名重点公益林管护员、 900名非公益林范围自治区以上自然保护区农牧民协议管护员和100名疫源疫病监测员共同承担日常监测工作;多次开展针对一线监测工作人员的禽流感防治、 监测常识等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区监测人员的整体素质。
全面落实政策 提高群众参与度
2014年的一天,那曲县由恰乡一户牧民遭遇了一件尴尬事,一只棕熊趁自己不在家径直“霸占”了房屋,做起了“主人”。虽然棕熊干了“坏事”,但它是国家 二级保护动物,不能伤害,最后只能请来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帮忙处理。在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肇事者”安然无恙、大摇大摆地离开了,这位牧民也得到了 相应的补偿。
随着我区动物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羌塘草原上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加、活动频繁,“扰民”事件频频发生。为实现维护群众利益、保护野生动物的双赢目标,我区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补偿办法》。
有了经济保障,有了政策支撑,农牧民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日益高涨,观念也有了改变,藏野驴由3万头增加至8万多头;滇金丝猴数量增长至约1000只;黑颈鹤增长至7000只左右……高原野生动物王国正在“频添新丁”的常态中焕发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