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日喀则分别被列为国家级和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

11.06.2015  11:47

    日前,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西藏首府城市拉萨和第二大城市日喀则分别被列为国家级和 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这是继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推进西藏与尼 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后,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勾勒出西藏面向南亚开放的具体城市支撑。这也预示着,西藏将作为面向尼泊尔等南亚国家开放的重要 交通枢纽之一,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拉萨被列为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意味着拉萨是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中的关键节点之一,是国家流通大通道上的枢纽之一,也是 流通节点城市网络中的中心城市或重要支点城市。日喀则作为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是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中的重要节点,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发挥功能作用的重要支 撑,流通节点城市网络中的支点城市。

    全国流通节点城市的选择,主要依据流通节点城市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汇聚和辐射带动能力等基础条件,统筹考虑在流通网络中的战略地位、布局平衡、 功能整合等因素,按照规模数量适度、功能结构匹配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从全国4个直辖市和333个地级行政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中遴 选出全国流通节点城市。规划将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划分为国家级、区域级和地区级共三级,确定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37个,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66个。

    同时,《规划》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等战略部署,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确 定2015-2020年“3纵5横”全国骨干流通大通道体系,明确划分国家级、区域级和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并提出完善流通大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流 通设施、提升流通节点城市信息化水平、建设商贸物流园区、完善城市共同配送网络、发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提升沿边节点城市口岸功能、促进城市商业适度 集聚发展、强化流通领域标准实施和推广等九项重点任务。

    此前,拉萨市市委书记齐扎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拉萨将紧紧抓住国家建设“一带一路”和构建沿边地区开发开放“三圈三带”新格局的战略机遇,在区党 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和对内交流合作,在构建面向南亚开放的大通道中深度融入国际国内大市场,提升拉萨 在国家对外开放新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拉萨作为面向南亚开放的“桥头堡”,将是国家西南、西北经西藏通向南亚的陆路交通枢纽和战略空中走廊,不论是公路、铁 路、航空线路的建设前景,还是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中心的天然地位,都将具有无限的发展空间。(赵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