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党委认真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0.11.2015  19:20

10月28日,交通运输厅党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永吉主持召开会议,全文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家厅领导出席,机关各处室中心、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

会议强调,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作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抓手,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距,知敬畏、存戒惧,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要在贯彻实施上狠下功夫,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的要求,抓好党内两部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一是掀起学习热潮。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带头学、深入学。各级党委和支部要确定每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党员逐条逐项学习《准则》和《条例》。二是列入重要议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要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述责述廉、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统筹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强化舆论宣传。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厅政工人事处和驻厅纪检组要对全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出具体安排,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制定学习贯彻方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准则》和《条例》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做到触类旁通、融会贯通、入脑入心。五是严格执纪力度。各级纪检部门要综合运用责任制考核、专项检查、督查督办等多种措施,坚持从严执纪,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敢于担当,对违纪行为不放任、不迁就、不姑息。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部门,采取纪律审查、问责等手段,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党委、纪委、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六是提升工作水平。以《准则》和《条例》为工作指南和重要遵循,规范约束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特别是项目建设审批、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监督检查、项目代建等重要环节,要建章立制、规范流程、约束行为,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和无视制度等现象,切实加大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把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和传承弘扬“两路”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交通运输行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