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再次公布40件涉农事件:八成为征地拆迁
昨日,国家信访局在去年公布20件实地督察信访事项后,再次对外公布40件涉农信访事项督察情况。
国家信访局方面透露,今年1月,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分别到安徽、福建、湖南、重庆、陕西等5省市对40件涉农信访事项进行实地督察,并邀请媒体记者全程参加。
据了解,此次督察是国家信访局今年首次开展的实地督察,也是第一次邀请媒体记者全程参与。督察中,国家信访局督察组在查阅案卷材料的基础上,还实地察看现场、走访信访人、约谈相关人员,对每一件信访事项与地方做到充分沟通。
国家信访局称,今年的首次督察以涉农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督察的信访事项包括对群众评价不满意事项、重复越级进京上访事项和集中转送信访积案。督察的目的是帮助地方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信访问题妥善解决。
记者查阅发现,40个信访事项中,八成为征地和拆迁问题事项,另外,环境污染和村务管理问题事项也较多。
国家信访局方面表示,针对这40件信访事项,督察组在督察过程中已向相关部门提出了督察建议,督察组将及时关注40件信访事项的解决情况,促进信访事项尽快解决。
案例
督察组:征地要及时开村代会
2014年2月23日,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正阳镇肖家村人吴某反映,2013年9月,正阳镇政府在未取得国家征收土地审批手续情况下,征收该村300亩土地;在大多村民不同意的情况下,动用“黑社会”收买、拉拢村组干部和部分群众等方式征收土地,损害村民利益等。
督察组回访了吴某,他称只有个别村组干部到他家做工作时言辞粗暴,也看到有年轻人开着无牌照车在村里出入,因他不同意征地,故投诉中使用不当措辞;并表示当地已调整葡萄树补偿标准,如征地审批手续获批,可同意征地。
【督察意见】督察组要求当地及时了解相关手续审批情况,在实施征地拆迁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公布征收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及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督察组:补偿标准应先做评估
2014年1月以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北田街道办温梁村梁某多次网上投诉反映,该区以工业园区道路建设为由,征用他家1.4亩口粮田,按省政府文件补偿标准应为34525元/亩,但当地仅按27000余元/亩补偿;2014年6月29日,在未通知的情况下,他家1.3万株女贞树苗、150株花椒树苗被强行推掉,未予补偿。
督察组回访了梁母石某和妹妹梁某。石某称,不知道征收土地过程中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公告的情况,土地补偿和附着物补偿标准太低,要求按每株20元对其1.3万株女贞树、150株花椒树进行补偿,共26.3万元。
【督察意见】督察组要求,当地对信访人被征用土地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及相应依据问题,由责任单位和信访人积极沟通协调,尽快达成一致。如信访人坚持对其女贞树苗进行单株补偿,将要求责任单位聘权威机构对补偿标准确认并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补偿。
原标题:督察40涉农信访八成为征地拆迁
(责编: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