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八年保险“国十条”再出台 着力保障民生

14.08.2014  11:57

   中国政府网13日正式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这也是时隔八年再一次将保险业放在全局角度进行扶持,而此次着眼重点是保险业服务国计民生。

   近些年,我国保险业规模迅速扩大,2013年,保险业保费收入达1.72万亿元,居世界第四位。但是,保险深度近些年一直徘徊在3%左右,而美国同期的保险深度达到7.5%到9%。

   一些业内人士也指出,2006年出台“国十条”时,保险行业还是朝阳、新兴行业,重点是扶持行业发展,这次“国十条”的出台主要为保险拓宽了民生领域的服务空间,可谓恰逢其时。

   这份意见明确,将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商业保险要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

   同时,意见中对民生多个领域都有所涉及,比如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开展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等。

   对于备受关注的巨灾保险,这份意见明确表述,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

   农业保险一直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重点,这次意见中将拓宽广度和深度作为重点,比如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在涉及保险业未来发展目标,意见明确,到2020年,将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原标题:时隔八年保险“国十条”再出台 着力织密民生保障网

(责编: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