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履职 主动作为 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24.11.2015  20:07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是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的有生力量。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工商机关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要求,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加强指导,破解难题,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小微企业发展。截至上半年,全区小微企业达到1.77万户,注册资本(金)2915.99亿元,吸纳社会就业14余万人,占全区各类企业的70%以上。

尽职责,营造发展沃土。 全区各级工商机关主动担当,全力而为,尽心尽力,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保留的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目录,保留前置审批事项39项,后置审批事项152项,进一步简化注册登记程序。继续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推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改革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精简手续,不断提高便利化水平,激发了市场活力,优化了产业结构,促进了大众创业。

优服务,营造发展环境。一是 实地走访98户企业、深入四个地(市)20个县进行21天的调研,召开7次座谈会、发放206份问卷,与工信、银行等4部门进行交流,收集整理影响和制约小微企业发展中集中反映的困难问题10余条,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分别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二是 采取上门了解交流、记录企业诉求等方式,分类总结各类小微企业的突出难题,提出对策,和小微企业共同商讨应对机遇与挑战的良策,落实帮扶具体措施,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对初次申请企业登记、信息年报公示的小微企业实行全程化、跟踪式指导。 三是 将办事人员的联系方式告知企业主、让企业主能在第一时间找对人、找准人,解困难、诉问题。 四是 站在推动扶持政策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高度,站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的高度,站在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高度,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扎实开展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通过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提高政策的知晓度、透明度及政策实施精准度,推进相关扶持政策有效实施。

强监管指导,促进健康发展。一是 加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指导规范小微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对小微企业证照管理、广告发布、消费维权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监管规范。 二是 通过告知、提醒、行政提示、劝导其办理相关许可(审批)、备案等事项,尽可能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三是 不断加大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竞争执法工作,加大商标广告执法力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维护市场秩序。截至10月底,全区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177起,案值484.67万元,罚没款295.02万元,市场秩序得到有力规范,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