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通 知

07.01.2016  14:53

机关事业单位退(离)休老领导,老同志:

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安排,自2016年1月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区社保局统一进行社会化发放。2015年11月25日,社保局开展了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由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申报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区社保局。但是,发放过程中还是出现了因账户信息不准确导致未发放成功的情况,影响了退(离)休老同志的社保权益。请未领取到养老金的同志,及时通过原单位向区社保局反馈信息单,修正完善基础信息,以便于您的养老金能够及时发放到位。

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