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西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28.05.2018 17:01
本文来源: 环保厅
各地(市)环境保护局,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环境监测中心站、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察、监测和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要求,各地(市)环境保护局确定了2018年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我厅汇总名录并经2018年第五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18年西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共151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0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6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91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4家。现将2018年西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10日
2018年西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xls
本文来源: 环保厅
28.05.2018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