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纪委披露办案流程和细节

30.11.2015  17:05

  日前,西藏自治区纪委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披露了纪委和相关单位办案的流程和细节。文件对“如何接收举报线索,接到线索后如何管理处置,遇到重要案件怎么处理,谁来跟被审查对象谈话,以及如果是蓄意诬陷怎么办?”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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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纪委网站页面中有举办投诉一栏

  《意见》首先提出对老百姓反映问题的渠道要给予保障,“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建立 '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平台“。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想检举某人违法违纪行为,既可以写信,到访,也可以通过网络和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在 “本地举报指南”一栏中,详细列出了接受举报的范围:

  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

  来访接谈和记录;

  来电接听和记录;

  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根据此前中纪委公布的各地纪委联系方式,西藏自治区纪委的举报电话为0891-12388;举报网址:http://xizang.12388.gov.cn/jubao;来信地址:西藏拉萨市宇拓路6号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信访室(邮编:850000)。

  接到举报只是开始,如何在大量的信息中抽丝剥茧,火眼金睛地发现问题?一般情况下,信访部门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会按照中央纪委关于问题线索的五类标准处置,即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提出处置意见。每月对所掌握的一般、重要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并提出书面处置意见,分别提交排查领导小组进行集体排查,确定处置方式。2014年7月,为了慎重处理接报的重大线索,西藏自治区纪委还建立了“重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规定集体排查由区纪委书记、监察厅厅长、分管案件的两副书记组成,不定期召开排查会议。

  那么,如果接收的举报线索中遇到“大老虎”或者特别复杂的情况如何处理?《意见》也做了规定:要实行重要案件提级审查,探索实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上级纪委领导。

  哪些情况算“重大疑难复杂”呢?西藏纪委8月份出台了规定,对6类情况作出了具体说明:

  涉及下一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重大案件;

  涉及下一级党委管理的地方党政正职、政府组成部门正职、党委办公厅(室)正职和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副职及法院、检察院副职干部的重大案件;

  涉及本级纪委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的重大案件;

  群众关注、在地区部门行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以及窝案、串案、案中案等复杂案件;

  下级纪委内部有较大争议的案件等6种情况实行提级办。

  例如,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局长刘雨林, 2014年5月,被拉萨市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让人没想到的是,今年年初,西藏自治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在办理另一案件时,发现了刘雨林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因案情复杂、牵涉范围广,且是“案中案”,今年4月3日,西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刘雨林案实行提级办理,直接由发现线索的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调查。

  最后,《意见》还提出要加强谈话函询。就是说,西藏自治区管理的干部由要由自治区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谈话;各地市、区直部门管理的干部,由本地市纪委书记或副书记、驻在部门纪检组组长进行谈话。谈话函询内容记录在案,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意见》虽然对如何调查处理被举报人进行了规定,但举报人也不能借着国家整治贪腐的政策趁机打击报复、泄私愤等。《意见》说,对反映问题失实的,要向被反映人所在党组织和本人说明情况,澄清事实;对蓄意诬告、陷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西藏纪委书记王拥军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在全国反腐成常态、“最强党纪”震慑大小官员克己守纪的态势下,西藏也不例外。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多次表示“反腐西藏没有特殊性”,纪委书记王拥军曾因为反腐工作中出现的“汇报替代约谈”等敷衍、放松现象 “发飙”。今年6月,西藏“首虎“被揪出: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乐大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2015年上半年,西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已达306人。(中国西藏网 文/赵钊)

(责编: 翟新颖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