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新型城镇化:会不会丢了传统?

04.03.2015  08:53

   中国西藏网 讯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2月9日就西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工作公布了指导意见。据此意见,到2020年,西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30%以上,昌都等五地四县将改市。人们进了城,地县改了市,那么传统文化的传承会受影响吗?对此,自治区要求以加强历史文化传承、提升城镇规划建设水平等措施来坚持地域民族时代特色。

  在加强历史文化传承方面,自治区要求大力加强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建设,强化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不同区域优秀传统民族文化保护,提升城镇文化内涵。发掘特色文化资源,注重人文城镇建设,城镇建设和发展充分体现民族文化、宗教文化,注重保护地域特色和传统风貌,“一江两河”流域突出卫藏风格、尼洋河流域突出工布风格、藏东“三江”流域突出康巴风格、藏北突出羌塘游牧文化风格、藏西突出象雄古格风格,让特色文化成为城镇发展的内在支撑和品牌标识。加强文化文物保护,强化拉萨、日喀则(桑珠孜)、江孜、萨迦、昌珠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以及街区等传统文化资源挖掘和文化生态整体保护,引导传统建筑和现代功能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和中国历史传统村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城镇文化多样性发展。

  在提升城镇规划建设水平方面,自治区要求完善城镇建设规划编制程序,加强城镇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国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的相互衔接。合理设定城镇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规范性要求,强化规划管控,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新域新区设立条件,制定城市辖区设定标准,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和开发强度,科学确定城镇人口容量。制定符合西藏实际的设镇标准,在旅游、文化、能矿等特色资源开发的重点区域,推进撤乡设镇、靠近建镇。坚持总规与详规相衔接,加强城镇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划定城镇“三区四线”,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集约紧凑的现代城镇。优化城镇内部空间,提升拉萨、曰喀则市区城市功能,完善地区行署所在地和其他重点中心城镇主要功能,加大城镇老旧片区综合改造力度,大力改善域乡结合部环境。推进城镇信息网络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加快拉萨市智慧城市试点。

(责编: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