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已具备涉案文物鉴定能力
28.04.2017 15:30
本文来源: 新华网西藏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文物鉴定中心副主任索朗杰布25日披露,该文物鉴定中心入选国家文物局第二批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具备开展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涉及的文物鉴定工作的能力。
海外回流西藏文物展(资料图)。中新社发 李林 摄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文物鉴定中心副主任索朗杰布25日披露,该文物鉴定中心入选国家文物局第二批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具备开展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涉及的文物鉴定工作的能力。
作为西藏唯一一家涉案文物鉴定机构,该文物鉴定中心现拥有5名专职文物鉴定人员,文物鉴定业务范围基本涵盖馆(寺)藏文物登记建档,渉案文物的鉴定,出入境文物的管理。
目前,该文物鉴定中心已经开展了4起涉案文物的鉴定工作,其涉案文物多以民间收藏盗窃案件为主。索朗杰布说:“在没有鉴定资质之前,西藏的涉案文物基本上要送到四川进行鉴定,来回至少三天时间,无形中投入了双倍精力,而且运输过程中极有可能造成涉案文物的损坏。”
索朗杰布表示,入选涉案文物鉴定机构后,该文物鉴定中心满足了司法机关对涉案文物鉴定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了文物鉴定对依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支撑作用。从打击文物犯罪和保护文物安全的高度,该文物鉴定中心也在不断加强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构,认真做好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完)(赵玉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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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4.2017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