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好水”不止是概念: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即将实施
中国西藏网讯 10月24日,记者从西藏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制定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藏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西藏是我国水资源最丰富的地区,总体水龄适中,富含偏硅酸、锂、锶等多种天然常量及微量元素,呈天然弱碱性。具有纯净、优质、无污染、纯天然等独特优势,是世界公认的最好淡水资源之一。
近年来,西藏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很快,2015年,西藏天然饮用水产量达42.56万吨。目前,获证生产企业(含矿泉水)33家,建成生产线近40条,设计产能突破300万吨。
为彰显西藏天然饮用水的特质与特性,规范企业生产、确保产品质量,西藏天然饮用水行业协会于2015年9月决定制订西藏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
2015年10月,制标项目组成立,在认真学习、查阅《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5年)》、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水利厅发布的《西藏天然饮用水资源调查评价情况》,了解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生产企业概况之后,历经了采集样品、检测分析、比对分析、数理统计、制定标准、多方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工作阶段。2016年9月13日,《西藏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通过专家审核,9月14日网上公示。2016年10月1日,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行业协会正式发布该标准,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本标准标示了“西藏饮用天然水源于西藏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冰川或雪山冰雪融水的持续补给,从地下、山体间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对人体有益的天然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由于海拔越高,人类活动越少,水源被污染的机率越小。为突显西藏的高海拔优势,本标准标示了“取水口不低于海拔3200米”。
为保证西藏饮用天然水的绿色、纯天然、无污染本色,标准中标示了“不得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中国西藏网 文/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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