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牧民可直接“呼叫”法院
图为车载流动法庭在那曲牧区开庭审理案件
中国西藏网 讯 西藏自治区地广人稀,生活在高原深处的农牧民动辄跋山涉水数百公里才能抵达县城。有了法律纠纷怎么办?现在,西藏已经拥有了74个“车载流动法庭”,提供“呼叫”式上门服务,将公平和正义送到了高原的每一个角落。
山南地区桑日县的每个村委会都贴有一张“车载流动法庭”的便民服务卡,注明法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遇到矛盾纠纷,老百姓可以直接“呼叫”法院,不管是双休日还是节假日,“车载流动法庭”都会闻“呼”而至。截至目前,桑日县人民法院共接到群众来电“预约”官司231次。
类乌齐县人民法院的“车载流动法庭”专门在5月中旬夜间开到海拔4500米的山头。因为每年春耕、秋播或虫草采挖期,是法院遭遇应诉难的集中时段。为了不影响村民们白天挖虫草,类乌齐县人民法院创设了这种“夜间法庭”模式。
墨脱县是一个交通条件、经济状况极为落后的边境小县,46个行政村的1.2万余人居住较为分散,偏远乡村的农牧民群众诉讼难、维权难等问题由来已久。“车载流动法庭”则为改变这种状况提供了可靠的方法。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墨脱法院副院长春强说:“矛盾纠纷被解决在田间地头,广大农民群众就可用最短暂的时间、以最低廉的成本、最便捷的方式感受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林芝波密县八盖乡日卡村村民欧珠说:“过去群众有矛盾纠纷要诉讼到法院,由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而使群众的诉讼要求受到很大的影响。自实行车载流动法庭以后,群众打官司比以前方便多了。县法院的人会定期到我们乡里或牧场里巡回办案,我们还可以到乡政府打电话给法院说明诉讼请求,法院也会很快派人下来处理。”
西藏达孜县人民法院“流动法庭”来到塔杰乡主西村,工作人员正在布置流动法庭开庭现场。新华社记者龚兵摄
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区73个基层法院全面启动了“车载流动法庭”,其最重要的两项工作是巡回审理案件与法制宣传,每到一处都做到有案办案、无案法宣。通过上门立案、上门审判、上门执行模式,把发生在基层群众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解决了自治区群众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让群众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诉讼成本、最快捷的方式获得司法服务。实现了“车子开到哪里、案子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的目标要求。
2013年,西藏全区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近80%是民商事案件,“车载流动法庭”审结案件占40%左右,其中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95%以上。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自“车载流动法庭”启动以来,共行程362万多公里,共出动法官等人员3000人次,巡回办案17819次,审理各类案件13228件,开展法制教育3160场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10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50万人次。
“车载流动法庭”每到一处,法官们都会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堆龙德庆县法院一位法官说:“法庭受理的案件标的额虽然都不大,法律关系也相对简单,但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案件处理是否得当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利益能否得以实现,也直接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表示,将不断拓宽人民法庭、流动法庭就近审理、巡回审判的覆盖面和服务领域,做到有诉必理、有判必公、有访必接、有执必果,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族群众。
(责编: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