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企业将上网“晒”产品标准 不达标可举报
“今后,企业只要通过全国统一开放的标准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将产品、服务标准等直接放到网上‘晒’,不需要到质监部门备案。”25日,记者从自治区质监局获悉,西藏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后,目前已有12家企业15个产品标准向社会自我声明公开。
西藏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如果认为自己购买的产品质量没有达到企业在网站上声明的质量要求,可以通过12365质量热线进行举报。
网上声明产品标准
半个小时就能搞定
“为了提升产品竞争力,更好地占有市场,企业会制定较为严格的企业产品标准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在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前,要通过当地质监部门受理和自治区质监部门的审核。”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企业在所有材料都齐全的情况下,在质监部门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大概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那曲、昌都等地市的企业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加上路上的时间,大概需要半个月左右。
5月1日起,西藏质监系统全面启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新制度改变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旧形式,让企业可以随时随地上网声明公开其产品的名称和重要技术指标,不用大老远地跑到质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只要半小时就能搞定。”记者注意到,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西藏板块上,已有12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了15个产品标准,各类信息一目了然。
该负责人表示,西藏是全国第9个推广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省(市、区)。
企业产品声明内容
纳入质量信用档案
按照《西藏自治区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生产企业都要进行产品标准声明工作,声明公开的内容将纳入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但食品、药品及农业种植、养殖产品等企业标准除外。“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我们鼓励广大企业、消费者、标准化专业机构参与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和监督,从而逐步形成社会各方参与标准化工作的共治机制。”该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提醒,企业产品标准声明公开的有效期为3年,企业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相应时段内声明公开的产品标准的要求,声明公开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市民发现虚假信息
可向质监部门举报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是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的一项举措,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创新和行业自律精神。”该负责人表示,以后,企业在申报名牌产品、政府质量奖活动中,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等负责评选的单位将查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情况。
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了详细的企业产品质量参数。市民如果认为自己购买的产品质量没有达到企业在网站上声明的质量要求,可以通过12365质量热线进行举报。县级以上质监部门负责核查、处理对企业产品标准的投诉或举报,负责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信息进行监督抽查,将未停止实施、未限期改正的企业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企业失信记录,向社会依法公布。
该负责人说:“我们将通过调动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和消费者参与评价以及监督企业产品标准的积极性,倒逼企业主动声明公开标准,实现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我区企业产品标准今后将上网亮相
(责编:冯登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