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藏大】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四纪检监察室到西藏大学调研指导工作

14.12.2016  17:33

      12月13日上午,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加松、副主任扎西次仁和副处级干部任坚坚到学校调研指导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案件处理回访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校党委书记尼玛次仁,区教工委委员、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纪建洲分别会见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四纪检监察室的同志,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白玛卫东和校纪委(监察室)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加松主任指出,西藏大学是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四纪检监察室的联系单位,新任纪委书记到位了,过来认认门,了解学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和回访有关案件处理后的后续管理工作情况,达到有效沟通和交流的目的,一起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尼玛次仁书记对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四纪检监察室加松主任一行到学校调研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对他们深入联系单位调研指导、听取意见的务实工作作风表示赞赏。尼玛次仁书记指出, 一是 对于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住“两个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年初召开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安排部署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年中注重目标任务的推进,年终开展自查和考核工作。狠抓学习教育,在今年召开的15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均安排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单元,专题学习中央、区党委和自治区纪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观看专题警示片,特别是将发生在学校的有关案件作为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对教职工和干部做到经常提醒,积极践行“四种形态”。 二是 对于有关案件,学校党委坚决服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处理决定,对犯错的同志,不抛弃不放弃,加强沟通,做通思想工作,妥善调整工作岗位,鼓励其不要灰心,同时注重加强教育管理。 三是 对于下一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区党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指南,聚焦“两个责任”落实,践行好“四种形态”,多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沟通、汇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学习和业务工作,努力开创学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纪建洲校长指出,感谢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四纪检监察室领导到校指导工作,学校行政将大力支持学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好“两个责任”,服从自治区纪委(监察室)对有关案件的处理决定,希望第四纪检监察室能多指导、帮助学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建洲校长还就相关案件执行情况及岗位调整情况向第四纪检监察室同志作了说明。

      白玛卫东纪委书记向第四纪检监察室领导介绍了学校纪委(监察室)人员配备、科室设置和工作开展等基本情况,要求学校纪委(监察室)要向第四纪检监察室多学习、多沟通,早请示、早汇报,把学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并就校纪委(监察室)工作人员到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四纪检监察室以案代训方式提高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执纪问责业务能力等事宜达成共识。

 

(新闻审核:党委宣传部)

(新闻来源:纪委<监察室>  徐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