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藏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最容易踩的十条红线之七
31.03.2016 16:24
本文来源: 西藏大学
第七条红线:第八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审核:党委宣传部)
(来源:纪委<监察室>)
本文来源: 西藏大学
31.03.201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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