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地区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25.03.2015  12:28

    本网八一3月24日电 23日晚间,在安徽省马鞍市当涂县召开的2015年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会议上传来好消息,林芝地区正式获封2015-2017年度“国家卫生城市”称号,成为全国唯一一个以地委行署驻地名义申报并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的单位。

    “林芝终于成为了国家卫生城市!”记者致电正在安徽马鞍参加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会议的林芝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地区创卫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赵树明时,他的声音难掩激动。赵树明说,林芝地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启动于2009年9月,并于2011年12月15日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自治区级卫生城市”。在取得“自治区级卫生城市”称号后,林芝地区综合分析现有优势和不足,不断克服城市管理经验少、财政底子薄、创建经验不足、城乡结合部群众有散养牲畜习惯等诸多困难,积极整合国家、自治区、广东福建两省援藏资金,以及林芝财政和社会投资资金,加强添置环卫设施、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改造城市道路及管网、群众性健康教育、新建湿地公园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建设项目,市容市貌焕然一新,生态环境持续良好,城市管理机制日臻完善,居民健康文明素养显著提升。他告诉记者:“创卫贵在坚持,重在长效。林芝地区将以此为工作常态,坚持有人管事,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继续开展;坚持按章行事,日常督查持续跟进;坚持以创促管,不断优化林芝地区人居环境。

    据悉,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选命名的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林芝地区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对扩大林芝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改善林芝地区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动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记者 王雅慧 索朗群培)